华中科技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一、总体原则

    要以质量为核心,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学校对调剂考生初试成绩的要求,开展调剂工作。要坚持以考生为中心,提前公布调剂要求,精准发布调剂信息,防止考生盲目报考。

    二、调剂政策

    我校总体生源充足,不接收校外调剂。

    生源不足的专业,优先接收同一学院相近专业或同一专业不同学习方式的考生调剂。

    院内调剂生源不足,根据计划余额,可接收校内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调剂。

    三、考生申请调剂的条件

    (1)符合教育部关于调剂工作的有关规定。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原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达到原报考专业(调出专业)复试分数线,同时达到调剂专业(调入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调出调入双上线”),可以申请调剂。调剂到“基础医学”专业的考生,其初试分数到达“基础医学”专业的调剂复试分数线(单上线)即可申请参加“基础医学”专业复试。

    (4)除文科、理科等基础学科外,一般不得跨学科门类申请调剂。

    (5)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6)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部分工科专业可在调剂时要求加试数学等基础科目。

    (7)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可按相关规定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四、调剂流程

    由招生院系根据调剂申请情况,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排序,发放录取通知;根据考核情况和计划余额,确定调剂待录取。